为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履职效能,满足人民群众更高水平公益服务需求,盐城市委编办立足本职,坚持多措并举强化登记和监管,有效激发事业单位活力动力。
坚持“一个原则”,构建履职尽责新格局。始终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根本政治原则,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党委编委的决策部署,持续不断强化“组织口”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谋事行事的重要引领和指导方针。2023年初,盐城市委编办对照省委编办年度工作要点,制定了本年度工作要点并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到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中来,以“起步就是冲刺”的决心和行动,不断提高工作质效,确保各项工作走在前列。
强化“两种意识”,构建高效登记新常态。一是强化服务意识,实行登记业务全流程帮办。主动对接督促事业单位做好设立、变更、注销等工作,建立“帮办员”制度。指定专人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就登记程序、材料及要求提供“专业化”一对一辅导,为事业单位营造“定制化”答疑服务体验,解决事业单位登记“疑难杂症”,方便事业单位更快、更好地办理登记业务。二是强化创新意识,探索新型研发机构法人登记。2022年末,经省登记局授权,盐城市委编办将“江苏沿海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中心”登记设立为独立法人事业单位,该中心为全省海洋可再生能源领域唯一的重大集成创新平台。市委编办将依托成功经验,明晰思路方法、完善工作程序、强化评估监管,逐步探索出“盐城品牌”的登记设立新路径,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优质的机构编制服务和体质机制保障。
完善“三项制度”,构建规范监管新机制。一是完善异常名录管理制度。规范完善事业单位法人异常名录管理规范文本,实行异常名录管理“三步走”,在年报末期预发告知书,在年报期结束后正式发送通知单,并指导相关单位及其举办单位积极采取举措消除异常情形,稳妥推进全市事业单位法人异常名录管理工作,保证警示到位、监管有度。二是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坚持“依法实施、公开高效、公正透明”的原则,创新“分批抽查、处室联动”模式,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查准查实事业单位履职情况,督促跟进事业单位整改,构建监管闭环,全方位规范事业单位运行管理。三是完善多部门联合协同监管制度。持续深化与公安、发改、人社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监管协同,逐步建立完善部门间信用信息互联机制,实现监管数据及时互通,构建多维监管体系,实现“让监管数据多跑路,让事业单位少跑腿”。